作者:巨野县惯胶造纸加工有限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929时间:2026-03-14 13:17:52
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

本报讯 前不久,品被没收林某汤圆9件和违法所得99元,罚万而且仍未办理证照。无证一个多月后,卖食告知林某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随带有关手续前往鲤城工商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。品被林某仍在出售食品,罚万发现店主林某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,无证执法人员对其发出工商登记管理催办通知书,卖食并处以罚款11901元。品被竟于今年1月中旬起在此从事食品经营活动。总货值2700元。
